Sunday, August 12, 2007

以前的你们

要回国的前一天,我回想起了以前的你们。

想起马克。
因为他告诉我结婚的喜讯。四年的恋爱走到今天,我为了他而感受到幸福。即使从未开始过,我们却一直互相珍惜着那段结伴去肯德基复习物理,晚上打电话的高三时光。他告诉我说他曾期待我的主动,我没有告诉他我的遗憾。他发给我看他们结婚证书上的的照片,一如那年地英气逼人。我曾经那么欣赏的,他的才气,他的思想,他的细腻,原来都还在。马克,高三那打阳光灿烂的时光,已悠悠晃过了九年光阴。

想起博子。
因为看到了他们参加同学婚礼拍的照片,他和他的死党们都穿了笔挺的西装,个个帅气得不得了,当然在我看来,博子总是人群里最有味道的。黑黑的他,同样深邃的眼,眼神却已经和当年那个每天给我写十几封email的他不同,七八年后的他,经过国外生活洗礼的他,背包走过南美的他,变得那么成熟,那么魅力十足。博子,零零年那年夏天美丽的爱情,和后来的夏秋之际,已过去了整整八年。

想起小鱼。
因为又在MSN遇到他,又看到他旅行美国的照片,照片上,还是那个熟悉的他。这个在心里若隐若现的初恋情人,总倔强地占据着他的领地,我还是会不自觉地想起他,想知道他一切都好。不得不赞叹初恋的力量,一个人,就可以这样在另一个人的生命里扎根,逗留,不弃不离。
也许你不会懂,从你说爱我以后,我的天空,星星都亮了。但原来童话里都是骗人的,你不可能,是我的王子。小鱼,我认识你十六年,没有离开过你十六年。如果有人要伤害你,我决不允许。

又想起你们,曾经带给我如此幸福和快乐的你们。那季一起看流星雨的浪漫年少,和曾经那么用心陪伴在我身边,或者阳光,或者忧郁,或者感性的你们,我常想起。我要你们都幸福,和你们的她们,一如我和我的他。

1 comment:

JS said...

这篇日志更加证明了:我果然是孤陋寡闻的。